百合的花語,是暗夜微光中的陪伴者~
藉由再次修訂犯保法,同時也想再為太魯閣號事故的受害者多做一點事。
在2012年初,在日本語文學校就讀的台灣女學生芷瀅、立婕,不幸在宿舍遇害,當時因為犯罪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外,不受我國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》的保障,被害者的家人經歷國際刑案調查、媒體強烈的報導與國內法律訴訟,強忍悲傷,也凸顯出司法保護網的死角。
佳龍擔任立委時,在2013年4月和當時立法院同仁,促成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》修訂通過,包括擴大犯罪被害人的保障範圍、賠償金從實從寬認定提供補償等,「百合」是芷瀅的日文名字 ゆり〈YURI〉,也是後來我們稱為的《百合條款》。
促進修法也希望在降低不幸事件以外,能夠陪伴受害者家屬走出悲傷,成為他們的後盾,補足社會與司法間的安全網,法規與條款尚未盡善盡美之處,法務部近來也著手修正。
今年初法務部和王婉諭立委、司改會提出修法建議,特別在太魯閣號事件發生後,包括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,也和佳龍共同與各界努力推動修法,對犯保機制進行了全面的檢討,其中,對於被害人的補助措施,希望改變過往「代位求償」方式導入「國家責任」。
強調「尊嚴」與「同理」,代表加害人有應負擔的責任外,國家也應該透過公權力的調和讓弱勢一方的權益受到保障,不只是將犯罪事件視為加害及被害人兩造之間的關係,而是要藉由犯保法的修正,明確界定出國家提供社會補助以及協助修復被害人家庭的責任,另一方面,也希望幫助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」,在協助與陪伴重建被害者的家庭的工作上,能做的更好,達到「社會安全」的目的。
#暗夜微光中的陪伴者
#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
➡️ https://youtu.be/R5-yw2aAaa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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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台灣心亮點》
在事故發生後,有誰能夠提供幫助呢?
犯保協會23年來,默默守護在被害人的身後
227位律師協助處理法律問題
130位心理師修復心理的傷痛
780位志工持續關懷並陪伴
這一集《台灣心亮點》,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 #邢泰釗、組長 #尤仁傑、南投分會主任 #王麗焱,將分享在犯保協會裡看見的故事,以及他們的努力。